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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8-03-18 15:03
各研究所及有关教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集中评审通告”的精神,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正式受聘于浙江大学的正式教师,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
2、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团队项目和重大项目。其中杰出青年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出生日期必须在1963年1月1日以后,项目名称应为“XXX研究团队”。
3、申请经费一般要求:一般项目为6-12万元;重点和杰青团队项目为25-40万元,重大项目为35-50万元。
4、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1) 正在主持一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在2008年4月30日前不能结题验收;(2)正在主持两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单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在150万元以上,并在2008年底前不能结题验收;(3)正在主持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和优先主题重大重点项目,并在2008年底前不能结题验收;(4)申请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科技厅等国家和省部科技计划资助。
5、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杰青团队项目。正在主持的单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在100-150万元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一般项目。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和有关管理实施细则,按要求填报申请书。
7、 申请人应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为鼓励利用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开展研究工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经费中仪器和设备购置费不能超过申请经费的10%;管理费不能超过5%,人工费为申请经费的15%。
8、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期限:一般项目2年;重点、重大和杰出青年团项目为3年。
    二、其他具体事项:
1、申请书实行全文电子文挡网上上报,容量建议不要大于10兆字节;如有图片,请使用.JPG格式。申请书WORD文挡打印稿的内容(含版本号)必须与申请书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评审。
2、申请人申报前需先行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会员注册并经院、校两级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书正文提纲”请从网上下载,请注意由于省基金(除杰青团队项目)采用“双盲法”评审,正文部分不得透露申请者姓名、工作单位及相关信息。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请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首页下载;如提交不正确的申请书,将不予以评审。
3、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址为:www.zjnsf.net (218.75.111.143,公网入口);网络及系统问题技术咨询:王卫红, 手机:13958051985。
4因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申报,所以学院在安排申报名额时优先推荐优秀的青年学者申报,尤其是近三年留学回国或留校的教师申请
5时间安排:(1)3月28日前将申请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申请者基本情况、申报类别、简要内容等500字左右)电子版提交学院科研与开发科wyjin@zju.edu.cn。学院将择优确定要推荐申报的项目;(2)经学院确定推荐的项目填写正式申请书,于4月15日前提交学院科研与开发科初审;(3)各类申报项目的申请者于4月20日前将各类申报项目的电子文档上传,并将纸质文件(一式3份)交学院科研与开发科汇总后上报校科研院基础办。
 
                                          
科研与开发科
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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