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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科技厅2009年面上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8-06-25 09:09

研究所有关教师:

2009年浙江省科技计划面上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结合浙科发计〔2007371号《关于2008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详见附件1

2、申报条件和要求:

2009年面上项目应当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不再另行下达申报指南。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项目申请人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立项资格。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未及时验收的,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3、申报程序:申请者可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上申报系统http://sb.zjkjt.gov.cn/index.jsp注册帐号(如已有帐号不必再注册),并告知所属学院科研科,待科研科审核通过后可以启用。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项目并提交,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式二份交学院科研科;学院科研科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随同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出生年月、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8栏)一并交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

申报对外合作处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除纸质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外,还需递交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研发协议等相关材料,所有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

4、申报受理时间及联系部门:

2009年度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故请符合要求的教师在77日前将申请项目简介电子版提交学院科研与开发科wyjin@zju.edu.cn,学院将择优确定要推荐申报的项目。

因考虑到暑期放假,学校统一受理时间为825日-827日。

不详事宜请咨询学院科研科或学校科研院相关归口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高新办:高新处和法规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金王平,方晨鹏(88981187
农社办:农村处和社发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杜尧舜,章成伟(8898102988981063
海外办:对外合作处归口管理的项目,联系人:翁静波、张菊(88981775

附件1;2008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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