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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地质灾害发育情况,浙江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滑坡、泥石流、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四种山地灾害,主要分布于浙西北、浙西南和浙中南等丘陵山区。另外,地面沉降是浙江平原区最主要的地质灾害,目前以杭嘉湖平原、宁奉平原两地地面沉降最为严重,温黄平原、温瑞平原两地也出现明显的地面沉降迹象。

       
    从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来说,地质构造控制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分布。首先,深大断裂发育区域,地质灾害呈带状分布;其次,火山构造分布区域,地质灾害呈斑块状分布;再次,新构造运动区域,地质灾害呈垂直分布。
    同时,山地地质灾害与土壤的关系十分密切,它不仅关系到山地灾害的类型,而且决定山地灾害运动的速度。在浙江有发育于泥页岩风化物的黄红泥、前泥盆系浅变质的混合岩风化物上发育的红松泥、黑色凝灰岩风化物形成的红泥土、黄泥土山地等土壤,因风化层深厚、土壤质地粘重、可塑性好,都较易发育突发性山地地质灾害现象。
    纵观地质灾害的成因、发展、发生的全过程,除自然因素外,人类工程活动是更重要的诱导因素。据不完全统计分析,近半个世纪以来,全球半数以上的各类地质灾害是由人类活动诱发的。 而浙江省是全国经济较发达的省份之一,人类工程活动规模宏大,在给人类自身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严重环境工程地质问题,诸如矿山地下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降和地面塌陷问题 ;人工切坡、水耕梯田等引起的边坡失稳问题;排土场形成的泥石流灾害问题;大量抽取地下液体矿产引起的大面积地表沉降问题等等。此外,生态环境、海洋环境 、温差变化等也是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因素。
    山地斜坡地质灾害,是水流和岩土地质体相互作用下致使岩土体发生变形破坏、滑移、坠落或流滚而酿成的灾害。它主要发生于山地小流域中,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斜坡系统作为开发体系,是由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结合在一起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组成斜坡系统的各个部分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使系统不断的实现无序到有序、平衡到不平衡的演化和发展,是一种确定性与随机性共存的过程。
  
    斜坡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来势凶、危险性强等特点,如20059 3日晚1923时,临安市西部昌化地区遭遇特大强降雨,引发多处泥石流灾害,冲毁民房132间,死亡9人。
    当前滑坡地质灾害是浙江省危害最严重的地质灾害灾种,截至2000年,全省共发生大小滑坡979处,规模以小型为主,类型以土质滑坡为主,岩质滑坡次之。土质滑坡较集中分布于浙南、浙东南火山碎屑岩分布区;岩质滑坡主要分布于浙西北沉积岩分布区和新昌、嵊州、宁海等县(市)玄武岩台地区。人为作用和汛期强降水是我省滑坡的主要原因,强降水期是滑坡的高发期。滑坡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突发性地质灾害所造成经济损失的80%19909月平阳县山外村滑坡,总方量117万方,造成5人死亡,14人重伤,100余人轻伤,毁房1073间,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100万元。到2005年底,浙江省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及隐患点5868点,主要分布于杭州、温州、金华、丽水、衢州等地区。

 
    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地质灾害防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保护地质环境,需要不断加大防治地质灾害的力度,积极提供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地质环境基础资料,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和地质环境资源,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形成与现代化进程相一致的地质环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丘陵山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呈逐年增多趋势,地质环境呈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需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消除致灾诱因,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出发点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行重点治理,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发生率和人员伤亡、灾害损失有明显降低;加强铁路及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调查、研究、监测和治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运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加强对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通过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实现改善地质环境质量的目标;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2个,示范点3—5个。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矿产、旅游、生物资源,做到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浙江大学防灾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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